伊临时政府宣布6月30日后 外国人需持新签证入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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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1:36 东方网 | ||||||||||
东方网6月20日消息:伊拉克临时政府内政部日前宣布,在6月30号伊政权移交后,所有外国人都必须持新签证进入伊拉克境内,但驻扎在伊拉克的15万联军士兵除外。 伊临时政府内政部负责旅行事务的官员19号告诉记者,执行新的签证政策将有益于控制伊拉克的局势。外国人在进入伊拉克之前必须在伊拉克驻当地使馆获得签证,外国记者和参与伊重建工作的专家,美国和周边阿拉伯国家的公民也不例外。而巴格达国际机场和其他边境口岸也不会为外国人办理临时签证。
此前,伊拉克内政部长曾透露,外国人进入伊拉克的短期旅游签证有效期为15天,经申请可延长到一个月;长期签证有效期为5年。另外,申请进入伊拉克的外交人员和外国官方代表将获得特别签证。在进入伊拉克一周内,外国人必须向伊内政部报告自己的住所。而对于现在已经在伊境内的外国人来说,他们并不需要在6月30号之后申请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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