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院剥夺公民权利警察盘查要说名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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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3日10:05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美国公民将不再享有宪法规定的一项权利。今后在受到警察盘查时,美国公民将无权拒绝透露自己的姓名。 美国最高法院当地时间21日以5票对4票作出裁决,支持内华达州的一项法律,即任何一名被警察怀疑有不正当行为的人如果拒绝向警察说出自己的姓名,那么他(她)就构成了刑事犯罪。
美最高法院的这个决定显然能让执法部门和反恐机构更加挺起腰杆,而美国的众多公民权利组织却认为这是一种巨大的倒退。 虽然目前该法律只限于内华达一州,但此事会为政府加强公民身份控制打开何种便利之门无人知晓,也许今后在公共汽车站、火车站、体育馆甚至大街小巷里,警察都可以随意查验路人的身份。 这起风波起源于2000年5月的拉里·西贝尔事件。当时内华达州洪堡郡的一名副警长接到报案说有一名男子开车撞倒了一位妇女。该警官抵达事发现场后看到路旁停着一辆皮卡车,拉里·西贝尔站在车旁,车里坐着他的女儿。此警官11次要求拉里·西贝尔说出姓名,但均遭到后者拒绝,西贝尔不断说自己没有干任何错事。 之后,警官根据内华达州一项法律将西贝尔逮捕,该法律允许警察将刑事案件嫌疑人扣留最长60分钟,以强迫其说出姓名。但被捕后西贝尔仍然拒绝合作,结果遭到检察机构的起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