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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主权·主权移交·全面移交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4日09:52 新华网

  尽管在新的世纪,主权观念面临了“先发制人”“政权更迭”和“反恐战争”等多重挑战,但主权仍是和平、民主和繁荣的基础,也为各国所普遍珍视,这也是以中国、法国等国家为代表的国际社会努力争取按照国际法准则促使美英联军全面、彻底移交伊拉克主权的动因之一。

  四个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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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历史上看,主权通常有四个特性:一、主权国家拥有最高政治权威和在其领土范围内合法使用武力的权力;二、能够控制越过边界的行动;三、自行选择和制定外交政策;四、其它政府承认其为独立的实体,不受外来干涉。这些特性从来不是绝对的,但集中起来却构成了世界秩序的基础,在伊拉克主权移交问题上,它们也成了关键性因素。

  现代国际法上的主权,意味着国家依据国际法并受国际法保护的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对内外事务的最高权力。主权意味着国家不仅在对外关系方面是独立的和平等的,而且在对内方面享有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和行为的排它性的最高管辖权;同时还意味着这二者是相互联系和不可分割的。具体在伊拉克问题上,就是要全面而完整地移交主权。我们也看到,在美英决议草案几易其稿的过程中,主权的全面移交一直是争论的焦点,大多数安理会理事国都主张,主权移交应当包括所有方面,即政治、经济、安全、外交、司法等各领域,并在决议草案中予以确认。

  从国际法角度看,内部自主是国家主权的决定性因素。它是指国家在其领土范围内拥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且这个法律权威仅受限于国际法的规范,而其核心内容则是人民对政治未来的自由决定权。在1970年联合国大会决议通过的《国际法原则宣言》中,详尽阐明了主权平等原则的内容,其中一条便是“每一国均有权利自由选择其政治、经济及文化制度”,而在联合国安理会6月8日一致通过的有关伊拉克权力移交问题的第1546号决议中,“伊拉克人民有权自由决定他们的政治未来”也便成了重要阐述,同时也使美国试图以自己意愿决定伊拉克政治未来的设想在国际法上难以行得通。

  矛盾焦点

  一国对自身的金融和自然资源拥有全部的控制权是国际法所保护的重要内容。根据决议,伊临时政府将在协调国际援助方面发挥主要作用,油气收入也将转交伊拉克政府,而在对有关财政状况进行监督的国际咨询委员会中也将增加一名伊拉克监督员,这一条款具有重要的国际法意义和政治意义,意味着多年来油气收入一直控制在他人手中的伊拉克终于有了资金支配权,而这也正是伊拉克人所一直关注的问题,与之相关的一系列问题如能顺利解决,无疑将有助于伊拉克局势的缓和。

  对同一领土的主权不能同时掌握在两个权力机关手中,也即主权是不可分的,这是国际法的基本准则。在大多数伊拉克人的眼里,处于解散前夜的联军临时管理局成了美国人失败的象征,但联军临时管理局的解散也并不意味着美国已放弃对伊拉克战后权力的分享,这也使得司法与安全权力的全面移交一直成为矛盾的焦点。

  根据国际法,军事上的继续占领是与自决不相容的。令人欣慰的是,尽管决议授权美国领导的联军部队继续留在伊拉克,以确保伊拉克的安全,但经过争取,伊拉克政府获得了在任何时候要求联军撤出的权力。不过,作为一种妥协,联合国新决议没有明确外国军队何时结束对伊拉克的占领,而根据“伊拉克政治进程的完成程度”来决定联军的撤出时间,这有很大的模糊性,美军在伊可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处理敏感问题时只要与伊政府“协调”即可、美军在伊地位将由美伊双方签署协议来决定等规定也给了美国很大的权力空间,为主权移交的全面性留下了瑕疵。

  新的课题

  伊拉克新政府的未来也同样值得关注。根据国际法,政治实体必须独立于其它国家的控制之外,国家必须有权力去决定自己的事务,而新政府要得到国际社会的承认,应具备的前提条件是,它必须在事实上控制这个国家,取得有效统治。对此,英国国际法学家詹宁斯教授认为,承认政府的标准是,一个政府事实上控制了这个国家,并受到大部分居民习惯上服从,并有长久存在的合理希望,可以说代表这个国家,因而有权被承认。要使未来的伊拉克新政府真正成为具有代表性的政府,从而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则新政府就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组建和产生,而所谓“按照法律程序”,是指按照伊拉克的法律程序,而不是美国的法律程序,更不是美国在占领期间临时制定的规则。而根据1899年海牙第二公约(陆战法规和惯例公约)第三编“在敌国领土内的军事当局”第43条的规定,美国占领军必须尊重伊拉克现行的法律,这也意味着美国的军事存在应不影响伊拉克宪法的制定和全体伊拉克人民的公平选举的进行,以打消国际社会对其干预或直接安排未来伊拉克新政府组建的疑虑。

  根据国际法,主权国家的立法权与执法权是不可分的,这也为临时政府提出了新的课题,也即在主权移交后如何顺利推进制宪和选举工作并充分行使执法权。根据决议,包括武装部队在内的伊安全部队将在临时政府的管辖下承担起维护伊拉克安全与稳定的全部责任,但问题是,迄今为止,伊拉克军队还只有美国官员们当初承诺的1/3的规模,70%的警官还没接受训练,伊拉克的司法体系也亟须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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