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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拟重罚滥发电子邮件者 滥发垃圾邮件最高可判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3:5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台北6月24日电为打击垃圾邮件,台湾有关单位正研拟制定“滥发商业电子邮件管理条例”。未来,违规发送此类邮件者可能将每封最高赔偿收信人2000元新台币(单位下同),合计最高将付赔偿金2000万元;若匿名发送,还可能被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该条例草案提出,垃圾邮件被害人请求民事赔偿时,不需提供损害证明。法院将依据每封500元至2000元、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标准,裁定赔偿金额。对以隐匿或标示不实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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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发送商业垃圾邮件者,可能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元以下罚金;若以此为常业者,可能处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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