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刑法专家:伊拉克可能为审判萨达姆恢复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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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04:4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6月24日电 6月30日美英联军当局正式向伊拉克临时政府移交权力后,萨达姆将被转交给伊拉克临时政府。萨达姆是否会被执行死刑,越来越为人们所关注。本报就这个复杂的法律问题,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刑法学协会副秘书长卢建平。 萨达姆被移交后,将由什么机构对其进行审判?卢教授解释说,萨达姆的审判权问题,主要是属地管辖权问题。6月30日联军当局向伊拉克移交权力后,伊拉克就取得了治权独
卢教授接着解释,根据目前的形势,伊拉克将由什么机构对萨达姆进行审判还不是很明朗。现在法院有特别法院和普通法院的区别,从伊拉克目前的形势来看,比较大的可能性是成立一个特别法院进行审判。当然,由现在的伊拉克战争法庭审判也不无可能,但是战争法庭属于特别刑法方面,是在特殊的条件下建立的,跟在常态下的犯罪又有所不同。因此,如果由战争法庭对萨达姆进行审判的话,本身就是一种例外。 审判庭的法官是否必须由伊拉克籍的法官组成?卢教授坚决地肯定了这一点。他说,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伊拉克的阿拉伯文化背景,以及与美国之间的微妙关系,一般不会自愿聘请美国专家或官员加入审判庭。如果美国强硬介入对萨达姆的审判,其派出的专家或官员也只能是以观察员的身份介入,而不可能成为审判庭的法官。 很多人关心:对萨达姆进行审判会依据哪国法律?是伊拉克法律、美国法律,还是国际法?卢教授告诉记者,按照国际惯例,如果萨达姆的罪行是针对伊拉克人民本身的,那么毫无疑问,将根据伊拉克法律对其进行审判;如果萨达姆所犯的罪行越出了本国范围,构成了国际犯罪,而伊拉克法律在这方面还是空白,没有可援引的法条,就可能援引一些国际法以及国际公约进行审判,比如像国际人权法等。卢教授说:“其实这和中国的状况差不多,但伊拉克在援引国际法方面可能比中国还要超前一些。” 美英联军在占领伊拉克后,废除了伊拉克法律中的死刑制度,那么萨达姆是否能由此免死呢?卢教授回答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死刑具有反复性,也就是说,可以废除也可以恢复,再加上美国在不同的场合都明确表示希望处死萨达姆,在美国的压力下,伊拉克极可能恢复死刑制度,处死萨达姆。卢教授补充说:“伊拉克自己做主、按照本国习俗及法律对萨达姆作出处死决定,与在美国的控制下处死萨达姆,虽然结果一样,意义却完全不同。” 由于萨达姆所犯的罪行都是在伊拉克原有法律的施行期间犯下的,根据刑法的从旧原则,他是否应该按照伊拉克原有法律受到死刑惩罚呢?对此,卢教授说到,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有“从旧兼从轻”的原则,如果现有法律在定罪方面比原有的法律要轻,就适用现有法律。按照这个原则,对于萨达姆的审判还是应该依照伊拉克的现有法律进行,从轻处理。但也有一些特例,就是一个人的罪行按“习惯国际法”(国际法上的惯例)的规定进行惩罚。比如二战时期对一名以色列纳粹分子的处罚,曾经引起了很大的争议,虽然其罪行累累,但是如果按照以色列建国后的法律,无法对其做出死刑判决,后来根据二战时“习惯国际法”的规定做出了处死的决定。所以,对萨达姆的审判也可能引用“习惯国际法”。 记者 杨亮庆 实习生 郑幼智 相关专题:美国将移交萨达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