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应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访缅甸外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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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7日12:37 新华网 | |||||||||
新华网仰光6月27日电 (记者张云飞)在中国、缅甸、印度共同倡导和平共处五项原则50周年前夕,缅甸外交部长吴温昂接受了新华社记者专访。他高度评价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重要意义,强烈呼吁各国在当今世界向多极化过渡的进程中,继续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在谈到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意义时吴温昂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许多亚洲国家相继摆脱殖民统治获得独立。对于刚刚独立的国家来说,选择和平共处非常重要。1954年,
吴温昂说,1955年召开的万隆会议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加强了亚非国家间的团结。不结盟运动、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也是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自己的基本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已经成为国际社会普遍接受的公认准则,不容破坏,不容改变。 他指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实质就是国家不论大小,都要相互尊重主权,承认主权。而拥有主权就有维护主权的权利,有使自己的国家、民族和特征不受破坏以及永远得到维护的权利。 吴温昂还对一些国家漠视其它国家主权的做法提出了批评。他说,现在有的国家对主权有另一种解释,认为现在是无边界的世界,大国公民可以随便进出小国,而小国的公民则不能随意进出大国,这种单边主义的做法在过去50年里屡见不鲜。如果允许大国利用实力对弱国肆无忌惮地采取单边主义行动,联合国的作用和威信就会减退,世界就不得安宁。按照联合国宪章,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国与国之间首先需要尊重主权。 吴温昂特别强调,虽然50年过去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仍具有强大生命力,我们应该继续将其发扬光大。人类不应该忘却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应该在国际事务中把它作为优先原则继续珍视、维护和坚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