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让中国很“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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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30日09:16 哈尔滨日报 | |||||||||
由于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未获欧盟等发达国家的承认,因此欧盟等发达国家在判定中国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价在其境内倾销时,不是以某类产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为参照,而是要以其他类似国家同类产品的价格为参照。但是,由于选取的“第三国”与中国具体情况之间存在很大的不可比性,因此,在对中国进行的“反倾销”调查中便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和不公平性。这大大影响了中国公司在应付反倾销指控时的自卫能力。譬如:中国彩电在1993年之前每年出口欧盟100万台以上,但1993年欧盟开始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在调查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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