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昨日生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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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6:12 山西日报 | |||||||||
据新华社河内6月30日电中越边界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与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边界委主任武勇今天在河内分别代表本国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批准书。与此同时,两国外交当局也于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事互换了照会。至此,两个协定于今天同时生效。
越南政府副总理武宽会见了王毅,武宽表示,双方互换协定批准书以及两个协定生效是越中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不仅将为北部湾营造和平稳定的环境,也将为推动越中两国睦邻友好与全面合作关系发展创造条件。 中越为什么要划分北部湾? 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万8千平方公里,历史上从未划分过。上个世纪70年代中期,两国开始了北部湾划界谈判。80年代以后,新的海洋秩序逐渐形成,中越两国分别在1996年和1994年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根据这一新的海洋法制度,沿海国除12海里领海外,还享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但中越双方共有的北部湾最宽处也只有约180海里。也就是说,整个北部湾均为中越权益主张的重叠区,这就更需要两国通过谈判划出明确的界线。(据新华社电)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