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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渔业合作协定生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09:10 东方网-劳动报

  中越边界谈判中国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王毅与越南政府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副部长、边界委主任武勇6月30日在河内分别代表本国互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批准书。与此同时,两国外交当局也于今天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生效事互换了照会。至此,两个协定于6月30日同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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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毅副外长答记者问

  一、中越为什么要划分北部湾?

  王毅说,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万8千平方公里,历史上从未划分过。随着专属经济区制度在各国逐渐推广,传统捕鱼权受到冲击。就北部湾而言,中越双方的渔业纠纷日趋增多,不仅渔民的利益受到损害,也影响到两国关系的顺利发展,这些新情况也从客观上要求双方尽快解决划界问题,并建立新的渔业合作机制。

  二、中方如何评价划界结果?

  王毅说,北部湾划界涉及国家的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和中国领导人始终高度重视,组成了由各主管部门参与的谈判班子,经过认真、科学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方案。越南方面也是如此。

  北部湾划界协定确定了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根据中方提出的两国在北部湾总体政治地理关系大体平衡的基本观点,取得了划归双方海域面积大体相当的公平结果,同时也实现了北部湾资源的合理分配。

  三、划界对北部湾渔业资源的利用有何影响?

  王毅说,北部湾是中国广西、广东和海南三省(区)渔民的传统作业渔场。划界直接关系到渔业资源的分配利用和广大渔民的切身利益。双方在相互尊重主权和管辖权基础上,划定了面积较大的两国渔船都可进入的跨界共同渔区,几乎涵盖了北部湾大部分中高产渔区,时限为15年;另在共同渔区以北,又划出为期4年的跨界过渡性安排水域,允许两国渔船进入作业。同时,协定还明文规定,双方本着互利精神,在共同渔区内进行长期渔业合作。双方同意共同制定生物资源的养护、管理和可持续利用措施,维护渔民正常渔业活动。

  (据新华社河内6月30日电)(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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