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监会设立6个区域电力监管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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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25 南方日报 | |||||||||
北京消息 记者昨日从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了解到,根据国务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电监会设立华北、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南方6个区域电力监管局。 区域电监局的主要职责是:依据电监会授权,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监管辖区内电力企业和电力调度交易机构;负责辖区内电力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和行政诉讼等事务;负责辖区内电力安全和可靠性监管;负责辖区内电力市场统计和
区域电监局是电监会的派出机构,由电监会垂直领导。 新华社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