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还是该听联合国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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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10:20 环球时报 | |||||||||
齐云鸿 “9·11”事件以来,在国际反恐大潮中,联合国实际上处于被个别国家排斥和边缘化的地位。美国的单边反恐行为严重弱化了联合国的作用。美国只有在面临的伊拉克困局越来越不可收拾的情况下,才对联合国的态度来了个前倨后恭。
实际上,联合国一直在不遗余力地发挥国际反恐协调作用。美国越是想从联合国决议和国际法文件中寻找所谓自卫权和打击一国的合法依据,也就越发印证了联合国的主导作用不容忽视。 长期以来,联合国会同其他重要国际组织,在确立国际反恐法律体系方面作出了卓越贡献。联合国宪章体现的现代国际关系准则以及国际法,成为国际反恐的规则和法律依据。1972年12月联合国成立国际恐怖主义问题特设委员会,后针对某些专门领域的恐怖活动,制定了一系列专门反恐文件。但冷战结束前的国际反恐合作尚未提到国际安全的应有高度。1994年12月和1996年12月联合国相继通过《消除国际恐怖主义措施宣言》和《消除国际恐怖主义的措施》两个重要文件。2002年4月,联大通过的《打击向恐怖主义提供财政资助的国际公约》生效。此外,联合国正在讨论并推动通过由印度提交的《关于打击恐怖主义全面公约》和俄罗斯提交的《关于打击核恐怖主义国际公约》(草案)。 联合国多次就国际反恐合作召开会议,发表反恐声明和宣言。这有力地促成了各成员国就开展反恐合作达成共识,并展开广泛有效的合作。2001年底和2003年初,安理会两次召开反恐外长会议,就加强国际反恐合作通过了两项行动宣言,呼吁国际社会恪守联合国反恐决议,尽一切可能加强相互合作,合力打击恐怖主义。目前,联合国安理会下设的反恐委员会与大多数成员之间合作良好,全球反恐网络开始运作。 联合国先后在反恐关键时刻通过重要决议。2001年9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73号决议,援引《联合国宪章》第7章,要求成员国不惜一切代价打击恐怖主义,采取措施,冻结任何涉嫌从事恐怖主义行为的资金,并对向其提供资金或经济来源的组织进行严厉打击。在“9·11事件”发生的特殊时刻,1373号决议有力地显示了联合国在建立国际反恐怖联盟方面的作用。2004年3月26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535号决议,决定大幅度调整其下属的反恐委员会,在保留由15个安理会成员参加其全会的同时,专门增设一个由反恐专家和联合国秘书人员组成的执行理事会,提供支持和咨询,确保反恐委员会决定的落实。1535号决议还要求各国应尽快加入关于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公约,全力支持全球反恐行动,加强地区和国际反恐合作。 美英反恐,恐怖活动是越反越猛,越反越多,到头来美英还是认识到,少了联合国主导还真不行。世界反恐形势发展迫切要求进一步强化联合国的主导作用和权威地位,各国应在联合国的框架内,在政治、经济、法律、技术等各方面展开全面合作,加强和完善国际法律体系建设,解决如引渡、司法审判、越境打击如何不违反国际法等具体法律问题;客观、公正、准确地制定统一的反恐合作规则,规范恐怖主义、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的定义;进一步探索如何强化反恐机构的职能和合作机制。 同时,我们必须警惕那种对待联合国的实用主义态度,摒弃那种顺利时自作主张、逆流中寻求联合国帮忙的两面言行。对目前美国态度的软化,要从两个方面关注其走向。一方面,美国意识到单边主义反恐难以持久,也容易失去国际同情;美希望联合国帮助其尽快从伊拉克泥潭脱身。另一方面,对美国今后是否会在限制联合国作用方面继续做出改变,仍需拭目以待。 《环球时报》〔20040702 第18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