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富汗立严法牶拐卖儿童摘取器官者 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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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22:17 华夏时报 | |||||||||
世界阿富汗立严法牶拐卖儿童摘取器官者 死!阿富汗立严法牶拐卖儿童摘取器官者死!http://www.chinatimes.cc华夏时报·华夏网 2004-7-6 阿富汗过渡政府总统发言人卢丁4日说,卡尔扎伊总统已经签署一项法令,准许判处拐卖儿童摘取其器官者死刑,这项新法令不久将生效。卢丁说,鉴于阿富汗境内拐卖儿童案件上升,卡尔扎伊3日在启程赴美国前签署了该法令。
新法令规定,绑架、贩卖或劫持儿童的案件一律由司法机关公开举行听证会。如果嫌疑犯摘取儿童器官致其残疾或死亡,“那么作恶者将依法受到最严厉的惩罚”。阿富汗法律准许死刑,但所有死刑判决均须总统本人批准。 内政部长阿里·艾哈迈德·贾拉利此前说过,阿富汗近年来发生了数百起拐卖儿童案,仅喀布尔目前就有47起拐卖儿童案在审。一些受害儿童的器官被摘除后售往国外用于器官移植。 据阿富汗独立人权委员会估计,今年以来该委员会已经接到了数百起儿童失踪的报告。(钟新)原作者:来 源: 华夏时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