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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市场经济”扭曲我竞争优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6日08:16 解放日报

  欧盟不久前出台了一份对中国经济属性的“最初评估报告”,拒绝承认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经济的属性问题由此再次成为中国和一些国家媒体关注的热点。

  截至目前,已经有新西兰、新加坡、马来西亚、吉尔吉斯斯坦、泰国和南非等至少8个国家先后承认了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中国正就此与澳大利亚、韩国、以色列等国商谈;另外,中国与巴基斯坦、印度等国的磋商已取得了积极进展。中美双方确立在本月上旬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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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联合工作组。

  应当说,美国是使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复杂化的始作俑者。1999年11月,中美两国达成入世协议,协议规定中国入世后15年之内,世贸组织成员在反倾销调查中仍然可以将中国的企业视为非市场经济主体。这项条款最终被带入中国入世法律文件中。中国在入世谈判中,从大局出发,在特定条件下接受了对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的认定。目前在所有147个世贸组织成员中,只有中国受到这种歧视性待遇。

  众所周知,是否是“市场经济国家”,是反倾销调查中确定倾销幅度的重要依据。“非市场经济”的“帽子”给中国带来了越来越大的负面影响。截至今年5月底,据有关统计,全球范围内平均每7起反倾销案就有一起涉及中国产品。2003年,针对中国的反倾销、保障措施及特保立案共涉及金额22亿美元,创历年最高纪录。

  中国“非市场经济”地位问题的存在,扭曲了中国的比较和竞争优势,客观上刺激了某些世贸成员的国内相关产业对中国产品提出更多的反倾销申诉。反倾销等贸易补救措施本是世贸组织认可的维护公平贸易和本国产业合法权益的措施,但一旦被滥用,反而会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工具。鉴于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地位,别的世贸成员在判断中国商品是否以低于成本价在其境内销售时,不是以该类商品在中国国内的价格为依据,而是以“其它类似国家”的同类商品价格作为参照。然而,由于选取的替代国与中国有着诸多不可比因素,其生产成本往往高于中国,于是形成了中国产品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假象。

  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得到确立。给予中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不但对中国是一种公正的做法,而且归根结底对世界贸易和经济发展是有益的。钱慰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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