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评话家状告苏州市评弹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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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3:50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丹霞)现年79岁的著名评话家扬子江先生,日前一纸诉状以著作侵权为由将苏州市评弹团告上法庭,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费5万元。这是迄今为止全国说唱文学版权纠纷的第一案。 扬子江(艺名),原名于少青,现年79岁,是评弹界的一位评话名家。1979年,扬子江先生为上海星火团演员,在这期间创作了《雷锋》、《星火》、《康熙皇帝》等评话。扬
扬子江先生称,评话作品是通过口头语言形式来表现,所以他依法享有对上述多部评话作品的著作权。虽然在多年前给苏州市评弹团的部分演员无偿进行了授艺,但评弹团却未经他同意,在学成后组织演出《康熙皇帝》等评话作品,严重侵犯了他的著作权,所以要求评弹团停止其侵权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苏州市评弹团毕团长对此事却有另外一种看法。他称,因为我们根本就没有邀请过他对苏州评弹团的部分演员进行授艺,所以谈不上学成后组织演出,而无偿授艺之说也不确切。因为被授艺的演员都是扬子江先生的徒弟,当时拜师的时候都收了拜师金。另外,所签的《协议》是事实,但并未违约,因为协议签订后,评弹团没有一位演员学说扬子江先生说过的书目。他还称,评弹作为说唱艺术,是一种传统书目,不是哪个人所拥有的,是经过历代的评话家们创作、改编、整理后才完成的。扬子江先生说侵权,根本就谈不上。 今天是第一次开庭,本报将对此事作进一步报道。 《江南时报》 (2004年07月07日 第二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