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商务部初步裁定对从中越进口虾征收反倾销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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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09:12 新华网 | |||||||||
新华网华盛顿7月7日电(记者王振华)美国商务部6日宣布,初步裁定中国和越南对美国的虾出口存在倾销行为并由此对两国出口的虾采取反倾销措施。 这一初步裁定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虾征收7.67%至112.81%的反倾销税,对从越南进口的虾征收12.11%至93.13%的反倾销税。
尽管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还将就此进行进一步调查和裁定,但是分析人士认为,由于中越两国均被美国政府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美国政府很可能最终裁定对中越两国向美国出口的虾征收反倾销税。 由美国南部几个州的虾生产和加工商组成的南方虾业联盟去年年底向美国政府提出申诉,要求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虾进口采取反倾销措施。这项申诉要求对来自中国、泰国、越南、印度、巴西和厄瓜多尔等国的进口虾实施反倾销措施,声称这些国家的产品以低于本国和其他第三国的市场价格在美国销售,从而对美国虾农造成了伤害。 美国商务部对其他国家出口虾的调查结果将于本月晚些时候宣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