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际新闻 > 正文

日本新《防卫白皮书》出炉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7日14:11 扬子晚报

  日本一年一度的《防卫白皮书》于7月6日对外公布。专家认为,与以往相比,今年的白皮书有若干引人注意之处。

  重新评估安全形势

  这份作为日本年度国防报告的白皮书指出,国际和日本的安全形势已经发生变化,日
IGame开张!火速领奖 财富之旅诚邀商户加盟
你的放心邮于我的用心 查博士送你去雅典
本面临大规模入侵的危险性很小,日本需要对传统的防卫政策进行重新审视。

  报告认为,日本目前面临的两大威胁分别来自恐怖分子的袭击和弹道导弹的扩散。一方面,日本曾发生过东京沙林毒气案等恐怖袭击事件,另一方面,由于日本成为美国在伊拉克战争中的“铁杆盟友”,所以很有可能成为恐怖分子袭击的目标。另外,弹道导弹和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也都是威胁日本本土安全的不利因素,因此日本必须建立快速应对恐怖袭击和突发事件的机制。

  突破“专守防卫”政策

  报告强调说,随着冷战的结束和国际争端区域的扩大,日本自卫队的任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日本自卫队必须应对众多的“非法行为”和紧急事态,以及应美国之邀参加各种国际性活动。报告主张将参与“国际活动”列为自卫队的基本任务。

  分析人士指出,这表明日本政府无视“和平宪法”的限制,执意突破“专守防卫”的国防政策,加快军队“走出去”的步伐。此前,日本自卫队已将行使武力的时间从“遭敌人入侵后”提前到“受敌人威胁时”,作战区域也由“国土”扩展到“周边”,再由“周边”扩展到公海以至别国领土。

  挑战武器出口禁令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白皮书首次详细讲述了和美国联合组建的导弹防御系统。报告说,导弹防御系统将使日本免遭弹道导弹的袭击。日本政府在2004财政年度为导弹防御系统有关的支出达到了约9.89亿美元。白皮书承认,和美国的合作很可能会违反日本长期以来奉行的不出口武器的原则,因为在共同开发研制的情况下,“日本必须向美国出口武器或部件”。报告因此建议日本政府修改禁止出口武器的原则。

  酝酿设立三军总司令

  白皮书声称,日本应该整饬海陆空三军的武装力量,以便于统一指挥。只有这样才能够在亚洲邻国不断增加军费开支的新形势下,处理“新的威胁”。报告认为,只有设立三军联合总司令统一指挥三军协同作战,才会帮助日本自卫队迅速对形势作出反应。

  此外,新建议还包括,应在陆上自卫队建立一支接受过必要教育、能随时参加各种“国际活动”的特种部队;对海上自卫队舰艇实施一元化管理,组建一支能够有效保护海疆以及运输船舶的护卫舰部队;在航空自卫队方面,积极引进战略导弹防御系统,增强战略防御力量,建立起能够应对战略弹道导弹的防空体系,确保参加国际活动所需的运送和补给能力。白皮书还暗示应调整自卫队的现行体制,加强武官的权限,削弱文官的制约。

  特别“关心”中国军队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白皮书还对中国的国防建设显示了过分“关心”。报告说,中国军事现代化的步伐日益加快,国防建设已由过去的重“量”转变为现在的重“质”。在此情况下,日本需要密切关注中国军队的现代化是否超出了“必要范围”。此外,报告还对台海两岸的军力作了比较,认为台湾在军事方面的某些优势可能会逐渐“丧失”。

  观察家认为,在目前中日两国领土及资源纷争日益尖锐、台海局势特别敏感的情况下,日本对中国军事的过分“关心”,以及对两岸局势的评头论足,值得注意。

  漫画版马上出版

  日本防卫厅长官石破茂在白皮书出笼的新闻发布会上说,由于今年是日本自卫队成立50周年,所以《防卫白皮书》中特地增加了首相小泉纯一郎撰写的“引言”。首相亲自作引言,这自1970年日本开始公布白皮书以来,还是首次。观察家认为,在日本朝野不断“向右走”的情况下,这表明了日本政府着意于提高国防在国家中的地位。

  另外,为了“普及”报告在日本国民中的影响,白皮书的漫画版和精编版也将陆续出版。这表明,由于日本国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支持或反对日本现行的国防政策,日本政府已经开始对国民实施“攻心战”。冯俊扬(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新闻资料:

  日本军队突破“和平宪法”的历程1954年以“自卫名义”重新组建军队。

  1991年趁海湾战争之机强行突破宪法限制,将日本的扫雷艇开进波斯湾。

  1996年推出《日美防卫合作指针》,把行使武力的条件从“遭敌入侵后”提前到“受敌人威胁时”。

  1997年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出台,明确将台湾海峡未来战事包括在范围之内。

  1999年通过《周边事态法》,不仅防卫范围可任意扩大,而且可为美军提供后勤支援。

  2003年6月参议院通过了被称为“有事三法案”的《应对武力攻击事态法案》、《自卫队法修改案》和《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修改案》,认定首相在危急时刻可不经过国会同意直接派部队采取军事行动。

  2003年12月正式决定向伊拉克派遣自卫队。

  2004年4月自民党宪法调查会确定了宪法第9条的修改案,明文规定日本可行使集体自卫权。

  2004年5月众议院通过了被称为“有事七法案”的《国民保护法案》、《限制外国军事用品海上运输法案》、《美军行动便利法案》、《自卫队法修正案》、《交通通信管制法案》、《国民保护法案》、《处罚违反国际人道法法案》和《俘虏处理法案》,根据这些法案,日本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有权直接向国内部署自卫队,采取必要的军事行动。2004年6月参议院通过“有事七法案”。


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中法文化年精彩纷呈
2003年审计报告
马龙-白兰度病逝
惠特尼休斯顿北京个唱
欧洲杯落幕 美洲杯
全国治理超限超载行动
凤凰卫视中华小姐大赛
青少年教育 网络妈妈
不良信息举报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