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安全法赋予总理保安大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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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伊拉克临时政府总理阿拉维7月7日正式签署了伊拉克紧急状态法。根据该法,阿拉维有权在特定地区进行军事管制,以平息当地安全局势。 根据这项获得内阁一致批准的安全法,阿拉维有权在特定地区实施宵禁、戒严乃至搜捕行动,以及下令逮捕持武器个人。该法还允许阿拉维任命负责特定地区的地方长官,其中包括军事领导人。
伊拉克司法部长哈桑表示,总理在行使上述每个权利时,必须得到伊拉克法院的授权。他说,总理宣布的特定地区的紧急状态最多只能持续60天,或者以特定暴力持续的时间为准。 伊拉克人权部长阿明说,伊拉克人权部门和司法部门将组建一个联合机构,监督所有被宣布进入紧急状态的地区,并将调查任何被疑反人权的情况。 哈桑指出,如果伊拉克部队无法执行任务或者遭遇强敌,伊拉克方面“将要求外国部队的协助”。(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