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联邦委员会批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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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10:44 解放军报 | |||||||||
据报道,俄罗斯联邦委员会7日批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并再次呼吁协议参加国尽快批准这一协议。俄联邦委员会当天以137票赞成和1票反对的结果批准这一协议,并将送交俄总统普京签署。该协议已于6月25日在俄国家杜马(议会下院)获得批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也称《欧洲常规裁军条约》,于1990年11月由当时北约和华约22国领导人正式签署。条约明确规定了两大军事集团的各类常规兵器总量、地区限额、国家限额及核查方式。
华约和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同北约的常规兵力对比发生很大变化,俄因此一直谋求修改这一条约。1999年11月,第六次欧洲安全与合作组织(欧安组织)首脑会议通过《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提出大幅度削减成员国的非核重武器的拥有量。俄罗斯一直呼吁北约国家尽快批准《欧洲常规武装力量条约修改协议》,并敦促波罗的海三国和斯洛文尼亚加入。目前只有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和哈萨克斯坦批准了该修改协议。(本报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