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高院首判企业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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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07:04 大众网-大众日报 | |||||||||
日本广岛高等法院7月9日作出判决,责令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向其在二战期间强掳的中国劳工和已故劳工家属代表作出赔偿,赔偿金额为每名原告550万日元(约合5万美元)。 首次胜利 这一判决推翻了日本广岛地方法院之前作出的一审判决,这也是日本高等法院首次在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广岛高等法院审判长铃木敏之下达了判决书,满足了原告在起诉书中提出的索赔请求。铃木敏之宣读判决书时说:“强掳劳工是严重侵犯人权,西松公司强迫他们在危险工作环境中从事超长时间的劳动。” 判决下达后,宋继尧等原告起立欢呼:“胜利了!胜利了!”中国劳工索赔的支持者们也跑到法庭外,亮出了带有“胜诉”字样的标语。 时效壁垒 在日本围绕强掳中国劳工的诉讼中,这是继5月福冈高院二审推翻一审结果,反判原告败诉以来第二起上诉到高院的案件。 西松建设公司辩护律师在辩护时依旧援引了“时效壁垒”,认为此案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但铃木敏之说:“援引时效法案侵犯了(工人)的权利……严重违反了法律公正原则。” 这5名中国劳工1944年7月被侵华日军强掳到日本,在日本西松建设公司电站建设工地上工作达1年多,直到日军投降。这期间他们经常要忍饥挨饿,每天工作超过12个小时,从事繁重而危险的体力劳动,却得不到任何报酬,也得不到医疗帮助。 整个二战期间,日本从中国、朝鲜、韩国以及其侵略战争的其他受害国和地区强掳了数万名劳工,他们大多被送往煤矿和码头充当苦力。其中,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了360名中国劳工,他们中的20多人在疾病或事故中死亡。 影响深远 亚洲国家劳工多次向日本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索赔要求,日本政府坚称已经在战后条约中算清了账。《华声报》7日报道说,此案中时效壁垒将是诉讼胜败关键。因此这次打破时效壁垒可能会对以后类似诉讼产生深远影响。 (新华社供本报特稿) 绑架劳工系日政府授意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大量日本男性投入战场,国内劳动力严重不足。1942年11月27日,日本东条英机内阁会议通过的《有关将华人劳工转移到日本内地事宜》称:“鉴于内地(日本国内)劳动供需关系日益紧张,尤其是重体力部门劳动力显著不足,将华人劳工转移到内地以便使其协助推动大东亚共荣圈的建设。”1944年2月28日,日本次官会议作出《关于促进华人劳工移进国内事项》的执行细则,列入《1944年度国民动员计划》中为3万名,从此开始实施大量抓捕中国人到日本从事重体力劳动的计划。 从1944年8月起至1945年5月止,共有161批41762名中国人被绑架到日本。途中因死亡、逃跑等而减员2823人,实际赴日者为38939人。到日本投降时,中国劳工已死亡5999人,实际死亡率达15%以上。编辑: 相关文章上一条:下一条::::专刊推荐 ::: 人物大众周末 大众书画丰收 都市女性现代教育 资讯城市信报 大众娱乐速读 往事青 未 了 健 康法鉴 人文阅读::: 新闻专题 :::-- 大众网 总编在线--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联系方式Copycenter(C) 2001-2002 dzwww.com. All centersReserved大众报业集团网络中心主办Email:鲁ICP证000100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