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索赔二审终于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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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0日10:22 解放日报 | |||||||||
当地时间7月9日,日本广岛高等法院就日本西松建设公司二战期间强掳中国劳工案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一审时广岛地方法院判定中国原告方败诉的判决,改判原告方胜诉,并勒令作为被告的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向原告赔偿2750万日元。这是日本的高等法院首次对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作出赔偿判决。 据日本共同社报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很多中国劳工被强行掳到日本广岛县加
广岛地方法院在2002年7月曾经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西松建设公司应负法律责任,但鉴于事件发生的时间已超过20年民法所规定的赔偿请求权期限,故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请求。中国原告对判决不服,随后向广岛高院提起上诉。9日,广岛高院审判长铃木敏之作出判决,判处西松建设公司向每一名原告支付550万日元(1美元约合108日元)的赔偿,总金额达2750万日元。 在通过翻译理解了判决内容后,宋继尧等3名原告立即起立欢呼道,“胜利了!胜利了!”法庭内则响起了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一位坐在旁听席上的支援者在听完判决书主文部分后高兴地从法庭飞奔而出,向等在法院正门处的约20名支持者展示了写有“胜诉”字样的标语,人群中开始欢呼“终于成功了”。 共同社表示,像这样由高院对强掳中国劳工诉讼案做出判决的例子,此前仅有一例,即5月时一审胜诉却在二审中败诉的福冈劳工一案。共同社认为,此次广岛高院的二审判决跨越了妨碍解决战后赔偿问题的“时间障碍”,有可能对日本各地类似的中国劳工赔偿诉讼案产生很大影响。 就在广岛高院9日对西松建设公司强掳中国劳工诉讼做出二审判决前,抵达日本的原劳工邵义诚、宋继尧和杨世斗等3名原告8日来到了位于广岛市中区的和平纪念公园,对当时被强掳至日本后死于原子弹爆炸的杨世斗的父亲杨希恩(当时22岁)等5名原劳工进行了悼念。杨世斗表示:“父亲在异国他乡因遭遇原子弹爆炸而结束了他的一生。我希望能将胜诉的消息告诉他们,以慰5名死者的在天之灵。”邵义诚老人则表示:“我希望(法院)做出有人性的判决。同时也希望能向遭掳的360人(其中3人在移送过程中死亡)传达胜诉的消息。” 根据日本方面的历史记录,杨希恩等人于1945年7月被日本当局关押在广岛市内的监狱等处,结果在8月6日美军的原子弹袭击中,杨希恩等人身亡,尸骨未存。陈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