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贱的恩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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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1日00: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叶倾城 我当然是中国人,可是很多时候,我也不了解中国人的逻辑。 《儿女英雄传》里,十三妹何玉凤一把单刀,救了张金凤与安公子,又替他们主婚。安家一点血脉被保全,上下无不感激,一心想要报答她。怎么报答?娶她当妾!
当然没说得这么明白:“叫何玉凤与张金凤不分彼此,都是一样。”仿佛就是一夫两妻,平起平坐。还有理论依据,“当日娥皇、女英,又何曾听得她们分个彼此?”但“讲到封赠,自然以金凤媳妇为先”———诰命夫人这件事,十三妹是没份的。 妾者,是永远侍立的女子,男人的扶手,地位当然低下,不然何以古代女子要自称贱妾。而安公子是什么东西,遇到强盗吓得尿了一裤子;稍微安定就想醇酒美人;科举又不灵,功名还是何玉凤父祖的鬼魂帮的忙;当了官,帝王家差遣他去边关,立时魂飞魄散,如丧考妣———给这么个窝囊废当小?还是安家莫大的恩慈:一个女人家抛头露面行走江湖,就是风尘肮脏了,只配做小了,哪怕十三妹臂上仍有处子的守宫砂都不管用。 也是清代的小说《歧路灯》,说一个富贵之家的子弟,在坏朋友的勾引下,把家产败得一干二净。全靠一位已脱离奴籍的老仆王中偶尔挖到的金子,重振家业。富家子弟很感激他,想与王中结个儿女亲家,子子孙孙永不背为奴为仆的包袱,便让自己的儿子兴官儿娶王中之女全姑为妾。 那个时代,妾称丈夫是大叔,称丈夫的正妻,是婶子。小说前头处处说兴官儿与全姑是青梅竹马,就这样让她矮了一辈人。 我看得十分糊涂。如果纳人家黄花闺女当小老婆是大好事,杨白劳为什么要去喝盐卤,喜儿又何必宁愿在山林里当白毛女? 杀人之仇,头点地可还;救命之恩,纳她做小,甚至没名没分地和她睡一觉,就能够报答? 这是小说,活生生的实事更令人震骇。台湾作家朱西宁,是仰慕张爱玲的,写信给她,侃侃而谈胡兰成的处处留情,“于人又无所损伤,还提证了情爱的无量无质,如基督的五饼二鱼食饱五千人。给一个人的也是五饼二鱼,给两个人的也是这么多。又妒又醋的妇人便是要独得五千人乘五饼二鱼的那个总数,男人哪有那般的神通……”把一个男人的负情薄义,比作耶稣,他也配? 最后他婉转地说:我不能逼你为他做妾,我只建议你。不谈张爱玲的大户出身,不谈她的才学,我只能说,这的确是良家妇女所能得到的最大侮辱。这样的事我好有一比:一位高贵的市民拯救了一个小孩,立刻封他是荣誉市长,赠他金钥匙,在城市中央立起他的铜像;而一位老乞丐拯救了整个城市,从此这个城市所有的啤酒瓶都归他捡了。 低下者只能得到与之相配的、低下的谢意。而在整个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身为女子,是否就意味着永远是卑贱的恩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