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参议院批准新增宪法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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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5:49 新华网 | |||||||||
新华社金边7月12日电(记者雷柏松张瑞玲)柬埔寨参议院12日投票批准了柬国民议会8日通过的新增宪法条款。该条款规定,国民议会可以通过一次性投票方式决定国民议会领导层人选和批准新政府。 所谓一次性投票,是指在同一张选票上列明国民议会领导层人选名单以及新政府首相和全体内阁成员名单。议员如果投赞成票,就意味着既同意国会领导层人选又同意政府内阁
这项新增宪法条款是根据人民党和奉辛比克党达成合作组阁协议提出的,目的是打破柬埔寨持续了近一年的政治僵局,使新国会投入正常运作并成立新政府。 这项新增宪法条款一旦经国家元首签署颁布实施,新国会就将于近日内通过一次性投票,就以拉那烈为议长的新国会领导层人选和批准以洪森为首相的新政府作出决定。 柬国家元首西哈努克国王10日表示,他授权代理国家元首谢辛,决定是否签署新增宪法条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