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政府被告上宪法法院 被控迁都有四处违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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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2日18:52 新华网 | |||||||||
人民日报消息 (记者徐宝康)韩国反对行政首都迁移的“迁都违宪诉讼代理人团”今天向宪法法院起诉,要求审议《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 代理人团在《宪法起诉书》中认为,政府决定迁都违反了四条有关宪法规定:迁都应由国民投票进行表决,未经国民同意,侵犯了国民的参政权;无视财政投资
有关规定,侵犯了纳税人的权利;迁都决定未经汉城市协商与同意,违反了汉城市公务员的公务职责权以及在国会同意之前,未举行听证会,违反了国会有关规定。 本次宪法起诉请求人团由50名汉城市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69人组成。代理人团由律师李石渊、前宪法法院法官金汶熙、律师李永模等人组成。 韩国政府认为,迁都问题已由国会投票通过,并不存在违宪问题。 (完)(来源:人民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