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籍国际法院"掌门人"宣布以隔离墙为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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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0:11 东方网 | ||||||||||
77岁的中国籍法官史久镛2月6日当选为国际法院院长,任期3年。这是国际法院1946年成立以来首位中国籍法官担任院长。2月23日,荷兰海牙国际法院开始就以色列修建“隔离墙”的合法性问题举行听证会。以色列称修建“隔离墙”是自卫措施,国际法院对此无管辖权,拒绝出席听证会。阿拉伯国家联盟、伊斯兰会议组织以及来自十几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名代表出席了听证会,其中巴勒斯坦代表团最为庞大,由将近20人组成。
当地时间7月9日下午3时,国际法院院长、中国籍法官史久镛在国际法院司法大厅宣读了这一裁决结果。史久镛称,修建隔离墙是非法举动。他说:“以色列面对众多针对其国民的致命暴力袭击,有权作出回应以保护国民的生命,但不能以军事防御权、国家安全或维护公共秩序为借口……为其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修建隔离墙的行为进行辩护。以色列建造这堵墙违反了有关国际人权法所规定的各项义务。” 法院补充说,兴建隔离墙等同“变相吞并”巴人土地,剥夺了巴人自治的权利,妨碍西岸居民的活动自由。法院还表示,建围墙时破坏了房屋、商业活动和农地,以方应就此作出赔偿。法院裁定以色列在1967年中东战争中获得的土地,包括东耶路撒冷,是占领得来的。而以色列却否认这种说法,声称这是战后不久由以色列议会颁令并入以色列领土的。 14票对1票通过仅美籍法官反对 国际法院的咨询性判决虽没有约束力,但具有道德和历史的力量,可作为联合国大会或安全理事会日后的行动依据。据报道,15名法官中,14人投票赞成这项裁决,只有美国法官伯尔格撒尔投反对票。以色列早已表示,他们不会接受这次国际法院的裁决。以色列司法部长拉皮德称,以方只会接受本国最高法院的裁决,而不是欧盟法官跟海牙陪审团作的裁决,那些法官没考虑到特别针对以色列的阴谋。 为世界和平而“弃医从法” 年过7旬的史久镛的法律人生充满了传奇色彩。1926年10月9日,史久镛生于浙江宁波。三四岁时,他随家人来到上海。史久镛的父亲是洋行的高级职员,后来进入一家外资企业———瑞士人办的染料纺织商行工作。有了这样的家庭条件,小学毕业后,史久镛进入在上海滩久负盛名的雷士德中学。在这所英国人开办的教会学校里,史久镛练就了一口纯正的英语。 史久镛的整个求学时代都是在动荡的战乱时期度过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史久镛的心里便萌生了爱国、抗日的激情。当时,眼看上海处于日本人的蹂躏之下,作为一名爱国商人,史父像那个年代的许多人一样,怀抱一腔工业救国的热忱,也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学习理工、医学,将来能救同胞、救中国。于是史久镛就被父亲送入圣约翰大学学医。1944年夏天,史久镛以优异成绩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政治系。这段经历倒与“弃医从文”的鲁迅先生颇有几分相似。 1948年,史久镛从圣约翰大学毕业后,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继续深造,学习国际法。在哥伦比亚大学获国际法硕士学位之后,又在那里做了3年的国际法研究工作。本来史久镛是要继续自己的法律博士学位学习的,但是由于二战的影响,以及新中国发出的强烈呼唤,年轻的史久镛放弃了博士学位,满怀报效祖国的理想,远涉重洋,推开了新中国的大门。而与其接触过的人都评价史久庸“话虽不多,但学识渊博、为人正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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