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国民投票“误用”国民税金,韩国政府强行迁都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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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1:05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综合消息】针对卢武铉政府的迁都动议,韩国“首都迁移违宪宪法诉愿代理人团”7月12日上午向韩国宪法法院提出了请求判断“新行政首都建设特别法”是否违宪的宪法诉愿。 据报道,与此同时,该代理人团还准备提出临时处分申请,其内容是要求在宪法法院作出裁决之前,全面中止新行政首都建设推进委员会的活动。
该代理人团决定,待宪法诉愿被接收后召开记者招待会,就宪法诉愿宗旨说明三大问题:按宪法,首都迁移是应当进行国民投票的重大案件,未经国民同意而强行迁都,侵害了国民的参政权利;“误用”国民税金,侵害了纳税权;制订该特别法时未与汉城市方面协商,从而侵害了汉城市公务员的公务担任权等。 这次宪法诉愿的代理人团由汉城市50名议员、大学教授、公务员以及大学生等共170人组成。 (编辑 草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