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实施新宪法条款 一次性投票决定领导人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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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19:10 新华网 | |||||||||
新华网金边7月13日电(记者雷柏松)柬埔寨参议院副议长涅本蔡13日在金边签署法令,批准颁布实施国民议会和参议院日前通过的新增宪法条款。该条款规定,国民议会可以通过一次性投票方式决定国民议会领导层人选和批准新政府。 这项新增宪法条款在8日获柬国会通过后,于12日获参议院批准,本来应由柬国王西哈努克签署后颁布实施,但正在平壤疗养的西哈努克国王授权代理国家元首、参议院议长谢
这项新增宪法条款是根据柬人民党和奉辛比克党达成的合作组阁协议提出的,目的是打破去年大选后持续了近一年的政治僵局,使新国会投入正常运作并成立新政府。 根据这项新增宪法条款,柬国民议会预计将在近日内召开会议并举行一次性投票,就以拉那烈为议长的国会新领导人选和批准以洪森为首相的新政府作出决定。 另据当地媒体报道,洪森首相已于12日致函西哈努克国王,表示奉辛比克党主席拉那烈、人民党主席谢辛及他本人将于本月23日前往平壤觐见国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