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警首脑是罪魁?前东帝汶省长侵犯人权判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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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8日16:02 温州新闻网 | |||||||||
新华网雅加达7月18日电据此间媒体18日报道,前印度尼西亚东帝汶省省长阿比里奥·苏亚雷斯因其在任期间东帝汶发生严重违反人权的事件而被判处3年徒刑,并于17日开始服刑。2002年8月,雅加达人权法庭作出裁决,在1999年联合国主持的东帝汶独立公民投票期间和之后,苏亚雷斯未能有效制止严重的暴力事件,因而被判处3年监禁。苏亚雷斯不服这一判决,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但最高法院本月14日宣布维持原判,并要求立即执行判决。据印尼英文日报《雅加达邮报》18日报道,苏亚雷斯认为他成了东帝汶流血事件的替罪羊,而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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