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审计监察不单打独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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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0日12:16 北京晨报 | |||||||||
监查院直属总统 韩国监查院是根据宪法设立的宪法机关,直属于总统。同时,监查院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不受政府的领导。监查院院长由总统提名,但须经国会批准,仅此一点便决定了监查院长不是总统的影子。监查院审计监察的重大案件向总统报告,其工作结果向国会负责,受国会监督。因此,在国会每年对政府机关进行“国政监察”时,监查院也是被监察的对象。
根据韩国宪法规定,监查院的主要任务是审计国家决算及受国家与法律约束的团体的财务,监察国家行政机关及公务员履行职务的情况,以及揭露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 设立举报电话 韩国监查院审计监察的突出特点是上下贯通,不单打独斗。对于行政机关等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受侵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提请监查院进行审计监察,称为“审查请求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动用“审查请求权”,要求对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的行政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韩国监查院还设立了“188”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审计举报,使政府部门、政府投资机关和地方政府受到社会监督。另外,韩国审计监督的职能并非全部集中在监查院,韩国国会发挥的审计职能也非常重要。国会的国政监察、国会下属委员会的监察以及对政府的质询,同样起到了重要的审计监督作用。 新华社记者张锦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