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达姆律师团要美尊重《日内瓦公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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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08:15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巴黎电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国际辩护律师团22日说,他们已向欧洲人权法院提交诉状,要求美国尊重《日内瓦公约》。 律师团在诉状中说,他们的诉讼是基于《日内瓦公约》提出的,该公约呼吁所有签署国“在任何情况下尊重并保证尊重该公约”。
律师团成员、法国律师埃马纽埃尔·吕多说,《日内瓦公约》第85条和第105条详述了有关战俘的生活待遇及陈述权问题,但美国“根本不尊重《日内瓦公约》”。 吕多说,此前律师团已在美国递交了诉状,要求见到萨达姆,但没有人理睬。他呼吁法国作为《日内瓦公约》的签约国,敦促美国尊重该公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