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美侵犯老萨人权 呼吁法国“收拾”美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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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4日10:57 生活报 | |||||||||
本报讯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国际辩护律师团22日说,他们已向欧洲人权法院提交诉状,呼吁法国采取行动敦促美国遵守《日内瓦公约》。 萨达姆辩护律师团在向位于法国斯特拉斯堡市的欧洲人权法院提起的起诉书中说,美国根本不尊重《日内瓦公约》。
辩护律师团成员、法国律师埃马纽埃尔·吕多说,提起诉讼的依据是《日内瓦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日内瓦公约》第85条和第105条对有关战俘的待遇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欧洲人权公约》则规定被告有权获得准备辩护所需时间和设施,且有权传唤必要证人。 吕多说,羁押当局的做法使被告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辩护律师团目前实际上无法见到萨达姆本人。 他说,由于法国是《日内瓦公约》和《欧洲人权公约》签约国,他们可以强迫法国介入,对另一个签约国采取行动。美国也是《日内瓦公约》签约国。 欧洲人权法院证实收到了诉状,但拒绝将其作为紧急案件在1个月内受理。(生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