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应支持公民“以权利制衡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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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6日11:57 新京报 | |||||||||
作者:于平 在《行政许可法》正式实施后,北京市出租车司机邵长良、王学永、车殿光向有关方面联名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这件事引起了舆论极大关注。北京市是否应该允许个体跑出租,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不想作出评述,倒是几位出租车司机的执著和敢于较真的精神打动了我们。
邵长良等人一直对于北京不允许个体跑出租存有疑问,7月1日《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让他们敏锐地感到,这是消除他们心中疑问、向行政机关要“说法”的一个机会,他们对《行政许可法》进行了研究,然后正式向出租车管理部门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在申请没有被批准后,他们没有放弃,而是对有关方面不批准的理由表示质疑,提出应该就此问题举办一个听证会,这样的要求再次被拒绝,他们仍然没有灰心,准备继续在法律范围内申请个体经营出租车的权利…… 社会在发展,政府定位也在发生转变,行政权力进入到社会的各个领域,行政机关更得到越来越多的自由裁量空间。如何监督好日益扩张的行政权力,在现有体制下有许多解决方案,如立法机构的监督,司法机关的监督,这样的监督实质上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这样的监督优势众所周知,不过它的缺陷也是明显的———立法监督具有滞后性,它往往在许多事件发生过后才会起作用;司法的监督具有局限性,它不可能把所有的行政行为(特别是细节)纳入审查范畴。那么如何弥补这些缺陷,给行政权力以有效的制约呢? 邵长良等司机申请个体跑出租的事件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监督,“以权利制衡权力”常常能达到“权力制约权力”所达不到的效果。要看到,不管行政权力如何复杂,它大都与具体的公民发生具体的联系,行政权力运作得规范,公民就会成为受益人;行政权力一旦失范,公民就会成为直接的受害者。所以,公民对于行政机关的作为往往有着敏锐的感知,行政机关的一举一动都关系到自己权利或利益的得失。公民一旦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主动监督,权力的自我膨胀将会得到遏制,行政行为中的一些疏忽、漏洞及违法行为就会被及时发现。比如,邵长良等出租车司机在伸张权利的过程中,就依据《行政许可法》,准确地指出有关方面在行政程序上的漏洞。 以权利制衡权力,已经成为保障现代民主政治的一块盾牌。一个或多个公民一旦自觉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那就意味着一些行政权力将受到制约,而当全体公民都有了自觉监督行政权力的意识,都有了为自己权利而奋斗的执著,那就意味着,整个国家权力都会处于“无微不至”的制衡之下。 北京市政府目前正在起草《北京市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2004-2008年)》。在出台《草案》之前,市政府希望市民就“政府如何依法行政”发表意见。我们认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关键,就是要培育一个强大而成熟的公民社会,创造各种机会和平台,鼓励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对那些敢于和行政机关进行合法地“较真”的公民,政府应好好呵护,给予保护和嘉奖。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让《行政许可法》等法律之中“限制政府权力”的精髓从纸面走向现实,让权力的公共性有根本的保障,每一个有责任感的公民都是不可忽视的力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