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内政部公布入籍新规定 须考英语及宣誓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2日14:1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日电 英国内政部周五向各大媒体发出公告,详细介绍了内政部对新申请归化入籍人士的新规定。内政部表示,申请登记和归化入籍程序在本年7月28日起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据欧洲《星岛日报》报道,根据《入籍,移民和庇护法案2002》,内政部对申请入籍者(包括与英籍人士结婚申请入籍的人士)有新的要求。 在语言方面,申请人必需证明他对英语有足够的掌握。申请人或是出示证明,显示
在7月28日或以后申请入籍的人士,除非能满足内政部对语言的要求,否则他们的入籍申请将不会被批准。不过,对于一些申请人,由于受到其年龄,身体状况,或是精神状态的影响,而未能满足有关的规定,或者要求其符合有关的强制性规定是不合理的,那么内政部将会酌情处理。 在威尔斯或苏格兰地区,如果申请人能证明其对威尔斯语或苏格兰语有充分的掌握的话,内政部也可能对其英语能力的要求作出一定的调整。 不过,对于内政部曾表示,对申请入籍人士的公民知识进行考核方面,有关公告并未交待详情。但内政部表示,在本年秋天,所有申请入籍人士都会收到一份有关公民知识要求的小册子。 在成功申请归化入籍后,所有申请人必需在所属地区参加一个仪式。内政部说,在2004年1月1日当天或以后接收到的入籍申请表,其申请人都必需执行上述的安排。 在宣誓成为公民的仪式上,新公民必须作宣誓,或表示向英国女王宣誓效忠,在仪式之后,成功申请入籍者会取得入籍证书。(鲁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