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越北部湾划界是双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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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4日10:35 新京报 | |||||||||
6月30日,王毅副外长与越南外交部副部长、边界委员会主任武勇交换了《中越两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划界协定》和《中越北部湾渔业合作协定》,这天,我国第一条海上边界线正式产生。 有报道说,北部湾的划界使我国10万渔民弃船上岸,放弃祖业开始全新的生活方式。7月28日,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海洋处处长萧建国在外交部办公室接受专访,就我国第一条海
北部湾为中越权益主张重叠区 记者(以下简称记):您能否就中越为什么要在北部湾划界的一些情况做个介绍? 萧建国(以下简称萧):北部湾是中越两国陆地和中国海南岛环抱的一个半封闭海湾,面积约12.8万平方公里。中越两国在北部湾既相邻又相向,历史上从未划分过北部湾。20世纪60年代以前,中越双方只按各自宣布的领海宽度进行管辖,湾内资源共用共享,一直相安无事。两国有关部门只是在1957年、1961年和1968年3次签订了有关渔业协议。对各自近海(6-12海里)的捕鱼问题做出安排。也就是说,6-12海里之外是公海,双方渔民都可以自由进入捕捞。 20世纪70年代初后,随着现代海洋法制度的发展,中越两国划分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问题呈现出来,按照以1982年签字、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公约》为核心的现代海洋法制度,沿海国可拥有宽度为12海里的领海、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和最多不超过350海里的大陆架。 但是北部湾是个比较狭窄的海湾,最宽处也不超过180海里。根据《公约》规定,两国在北部湾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全部重叠,所以必须通过划界给予解决。也就是说,整个北部湾均为中越权益主张的重叠区。 双方所得海域面积相当 记:按照现在的划界情况来看,各方所得到的面积是怎样的? 萧:根据最后的划界结果,中越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共由21个坐标点相续连接而成,北自中越界河北仑河的入海口,南至北部湾的南口,全长约500公里。双方所得海域的面积大体相当,实现了双方均满意的公平划界结果。 划界不是渔民弃船上岸的原因 记:有很多报道称,在北部湾划界后,北部湾10万渔民因此弃船上岸,改变自己传统的生活方式。 萧:我国在北部湾沿湾地区大约有70万—80万渔民,划界前就有很多渔民因为生计问题,弃船上岸转行。此外,出于对北部湾渔业资源的保护,我们也必须对渔民的捕捞和渔船数量进行限制。因此划界并不是直接影响渔民弃船上岸的原因。 记:那么上岸渔民的生活将怎样? 萧:对于上岸渔民,农业部已经出台了针对他们的再扶持政策。 跨界矿藏双方应合作开采 记:而对于跨界处的湾内油气资源双方将怎么处理? 萧:首先双方需要尊重划归对方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有关权利,双方均有权在各自的大陆架上自行勘探开采油气或者矿产资源。但对于尚未探明的跨界单一油气地质构造或跨界矿藏,双方约定应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合作开采的协议。 划界协定是个双赢安排 记:您能评价一下这次的划界结果吗? 萧:北部湾划界是中越双方适应新的海洋法秩序、公平解决海洋划界的成功实践。北部湾划界协定是个双赢的安排,对中越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北部湾划界协定的签署树立了我国负责任的大国形象,是一次成功的外交实践。 此次划界未涉及岛屿主权 记:一些在湾内有争议的岛屿是否在此次谈判中有一个明确的归属? 萧:此次的划界只是对海域的划分,并没有涉及岛屿主权的问题。(来源:据《新京报》)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