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局长:雅典夺金重奖2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09:11 中国日报网站 | |||||||||
中国日报网站消息: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助理何慧娴8月5日晚作客新华网时透露,雅典奥运会获得金牌的中国选手将获得2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银牌和铜牌获得者分别为12万和8万元。 何慧娴说,国家体育总局5日下午刚刚接到财政部和人事部的文件反馈:雅典奥运会金牌运动员奖励20万元人民币,银牌和铜牌运动员分别奖励12万和8万元,取得第4名到第8名
何慧娴说,目前世界各国和地区对在奥运会上取得好成绩的运动员奖励金额都上涨了,如与我们近邻的日本、韩国都在涨。 何慧娴指出,对中国运动员的奖励还不仅仅是国家体育总局,由于社会对他们的认可度提高了,他们的自身价值提高了,因此他们将获得来自社会各界的回报,如商业性的广告收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