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紧急警报系统多方协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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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6日10:05 中国环境报 | |||||||||
在美国生活过的人们都有这样的经历:在欣赏电视节目时,有时突然电视图像会丢失,紧接着屏幕上会闪现一行字:“这是在测试紧急警报系统———这只是一项测试……” 所谓“紧急警报系统”,是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在上世纪60年代建立的一个全国性灾害预报和灾情通报的紧急通信系统。随着现代通信技术不断升级和完善,该系统目前已发展成一个技术先进、渠道通畅和操作简便的智能性警报系统,在灾害预报和抢险救灾方面发挥
紧急警报系统具有多部门协作的特点。参加单位除了联邦通信委员会外,还有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下属的国家气象局和联邦紧急措施署。根据国会立法,美国各州、县和大城市政府都成立了紧急警报委员会,负责制定各地“紧急警报系统”的建立和运作,构筑了一个全国性紧急警报网络。 在这一网络中,各部门分工明确。联邦通信委员会负责警报系统硬件研发、向用户提供信息和技术服务;国家气象局则提供重大灾害天气的警报工作,开通了24小时全国天气广播;而联邦紧急措施署则在发生重大灾害时管理联邦救灾资源,与地方紧急反应部门合作,指导地方救灾工作。 紧急警报系统还是一个多媒体紧急信息发布网络。根据联邦通信委员会的规定,美全国绝大多数短波和调频电台、电视台和户外广告媒体等都必须强制加入紧急警报系统,购买该系统专用解码器,担负起向公众即时发布重大灾害警报的任务,以便公众及早作出抗灾抢险准备。 除播发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指导救灾工作外,联邦通信委员会在2002年2月又给紧急警报系统增添一项救援被绑架儿童的功能,加入了一个全国性打击绑架儿童犯罪活动的“安伯警报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