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下发通知 大学生校外租房要备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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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7日11:03 燕赵晚报 | |||||||||
本报北京讯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对极少数确有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要经本人和家长双方签字报学校备案,并要承诺加强人身和财产的自我保护,确保安全。这是教育部下发的有关通知规定的。 继今年2月23日云南大学四名学生在校内公寓被害案发生后,又有部分地区高校学生宿舍相继发生偷盗、抢劫、伤害等刑事治安案,对此,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
各高校应切实加强学生校外租房的管理,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在校内解决住宿问题。按照《通知》精神,各高校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擅自在校外租房居住。近期各高校应对学生私自在校外租房居住的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和排查,教育学生限期搬回校内住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