舔趾怪客肆虐荷兰 无法可依警方束手无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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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8日15:43 新华网 | |||||||||
本报综合消息 荷兰出现一名“舔脚趾怪客”,他过去3年来多次在海滩及公园偷舔正在晒太阳的女士脚趾,日前终于被警方拘捕。然而,由于舔脚趾在荷兰并非刑事罪行,警方无奈将其释放,不少国会议员倡议把擅自舔人脚趾定为刑事罪行。 这名35岁的“舔脚趾怪客”,日前在鹿特丹的公园和沙滩,悄悄走近晒太阳的女士偷舔她们的脚趾。警方接获多名女士投诉后把他拘捕。荷兰传媒说该名男子偷舔女士脚趾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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