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百商店王恒说了不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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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4日09:1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围绕着金鹰收购新百变化总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昨日,南京新百商店(600682)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汪沛俊对媒体高调宣称,金鹰不是整体收购新百,国有股仍是第一大股东,金鹰为第二大股东。辟谣风波源自风雨欲来的新百国有股的整体转让,也围绕着坊间的种种流言。 金鹰整体收购新百?
汪沛俊介绍,上市的新百商店股份公司与新百集团是两回事,新百集团国有股转让已经完成,新百集团成为金鹰国际的控股企业。许多人把新百集团与新百商店股份公司混为一谈,造成了一些误会。其实,新百商店股份公司国有股24.49%的转让还没有开始,方案出台须得到市政府、省政府、国家证监会和国资委的审批,仍然要按照“三公开”原则进行。金鹰将来受让的只是新百国有股24.49%那一部分,而不是“整体收购”新百商店。 新百商店谁说了算? 在今年5月27日新百股东大会召开后,新百公司产生了新的董事会,王恒出任董事长,这是符合法律程序的。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原则,上市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只是执行机构,董事长的职权是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和行使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等。第二大股东被选为董事长是很正常的,并不意味着金鹰已经全面接管了新百公司。 职工的利益有保证吗? 汪沛俊还称,即使新百商店股份公司国有股24.49%转让成功,新百干部职工关心的国有股权转让是有附带协议的。这个附带协议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过去政府承诺和职代会通过的,关系到企业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办法仍然有效,将继续执行。 在新百国有股权转让的过程中,涉及到职工利益的必须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作为转让协议中的附加条款,以法律的形式加以保障。 本报记者 杨志辉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4日 第二十二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