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严限海船燃料含硫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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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7日09:42 中国环境报 | |||||||||
为了减少空气污染与呼吸道患者的数量,欧盟环境部长近日为一个关于限制欧盟各国海船燃料含硫量的法案发出“放行信号”。船舶排放的二氧化硫是酸雨、烟雾的形成及空气污染的原因之一。 欧盟环境委员会已经在减少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问题上达成共识。欧盟委员会在一份声明中说:“环境委员会已经达成共识:为了人类健康与环境,从2007年起,欧盟各国每年
根据法案,船主们将支付更多的资金。据欧盟委员会估计,船主们所要支付的成本费用将因此增加3%,例如,他们将支付更多的资金购买价格更高的油。为了使用含硫量低的油,船主们将不得不重新安装或重新调整其发动机,所需费用因其船本身的条件和使用时间的差异而有所不同。 欧盟委员会指出,从2007年起,海船燃料的最高含硫量是5%,或5万ppm(1ppm为1/100万),而汽车的汽油最高含硫量10ppm要比海船的低得多。为了减少欧盟各国海船燃料的含硫量,法案规定在北海、英吉利海峡和波罗的海的所有海船燃料的硫含量不得超过1.5%,因为这些地区的二氧化硫导致酸雨的形成。酸雨损害北欧地区的森林和湖泊。从2006年5月起,行驶于欧盟范围内的港口之间的客船同样也须遵守有关燃料含硫量的限制规定。对波罗的海船舶燃料含硫量的最终期限也是2006年,而对北海和英吉利海峡的最终期限是2007年。 欧盟环境部长们已经达成共识,从2010年1月起,在欧盟国家港口停泊的船都须遵守更加严格的规定,即船上使用的燃料的含硫量不得超过0.1%,以便减少二氧化硫和有害颗粒物对人口较多地区的污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