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吉祥物岂能随便“上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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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19日02:54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黄勇)在一件白色T恤的左前胸印上古希腊奥运会的橄榄枝,后背再印上吉祥物、五环标志,这样的服装已成为近期最流行的服饰。记者昨日在南京市湖南路发现,几家可现场在T恤上印奥运会吉祥物的店家生意好得出奇,秋风阵阵,但印制T恤的小伙子仍忙得额头出汗。他告诉记者,这几天,店里一天能卖出40多件这样的衣服,有时都来不及印。他准备的奥运图谱多达百种,但最受青睐的是奥运橄榄圈。
记者昨日还发现了许多原本和奥运根本不搭界的产品,也在商家的包装下与奥运“攀上了亲”。记者在南京市太平南路上看到,众多首饰专卖店纷纷推出了精致小巧带有奥运纪念价值的吊坠、银戒等饰物。其中一家首饰店还开展了“圣火雅典,激情狂欢”活动,将首饰制成精美的奥运纪念银饰吊坠,精美奥运纪念银饰戒指来进行促销。 随意把奥运“绑”在产品身上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记者采访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崔武律师。崔律师认为,商家标有奥运标志的商品很可能涉嫌侵犯了知识产权。一旦认定商家有侵权行为,除了将被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被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我国拥有奥林匹克标志使用权的企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国际奥组委的TOP(顶级)合作伙伴,另一部分则是参与北京奥运会市场开发计划的企业。北京奥组委已经计划推出一些奥运的相关项目,全国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相应提出申请。而南京的不少商家都是在没有使用权的情况下,在广告宣传或产品本身使用了奥林匹克的标志,例如写有“奥运会”的字样,或是标上了奥运五环标志等图案。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19日 第二十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