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禁区触犯三次者要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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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2:52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 石萍 林红 记者殷文静)“公务员触犯八大禁区三次就降职”。这是南京市玄武区日前出台的新“家法”。该区欢迎广大市民参与到监督公务员行为规范的活动中来。 据了解,日前,玄武区出台《玄武区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试行规定》,明确了国家公务员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时,“应当鼓励”和“应当履行”的10种行
《行为规范》出,违反这些被禁止行为之一的,将按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一次的,本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二次的,本人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以上等次;受到有效投诉或被检查发现三次的,本人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予以换岗或降职;换岗或降职后又受到有效投诉或者被检查发现三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0日 第十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