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坚决制止电视“挂角小广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8:57 南方日报 | |||||||||
广电总局要求坚决制止电视“挂角小广告” 丰乳广告播出时间须避未成年人 黄金时间电视剧禁插广告
北京消息 广电总局要求各地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在8月25日前,对本机构所播广告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坚决制止电视“挂角小广告”。 广电总局日前已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这次自查的重点还包括:检查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等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广告,凡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广告应予停播;根据工商和卫生部门有关通知的要求,暂停播放各类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及其医疗专栏节目,各省自查自纠情况由省级管理部门在8月31日前上报总局社会管理司。对于严重违法违规的不良广告要追究机构负责人的责任。 广电总局要求,治疗妇科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介绍丰乳产品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广告及其专栏节目,应避开在未成年人相对较为集中的时间播放。 教育电视台和少儿、动画频道不宜播放上述广告。要严格甄别介绍声讯热线电话的广告,各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热线的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 广电总局还强调,坚决制止在黄金时间播放的电视剧中间插播广告、就餐时间播放容易引起受众反感的广告、在转播节目中飞播字幕广告等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至今仍我行我素的播出、传输、转播机构,有关管理部门要依规对其认真查处。欣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