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摧毁一强迫妇女卖淫团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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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02:5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袁晓岚)花季少女被同乡骗至宜兴后强迫在理发店内卖淫,因反抗曾多次遭到毒打。直到一16岁少女伺机报案,3名受害少女才得到警方的及时解救。 上月17日,宜兴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接湖北咸丰籍16岁少女杨某报案称,其与另外两名女孩被人从老家骗至宜兴,强迫在宜兴城镇理发店内卖淫,并多次遭到毒打。该所接警后高度重视,立即对杨进行详细询问,并带杨对其住处彩蝶发屋、湘苑发屋等地进行指认,确
次日凌晨,该所组织警力对该团伙住地宜城镇东方安居小区6幢101室进行突击审查,当场抓获22岁的湖北咸丰人杨再权以及其同乡19岁的曹闯、18岁的曹志材,还有18岁的武汉女子李某等4名强迫妇女卖淫犯罪嫌疑人,同时解救出咸丰女子15岁的杨小和16岁的陈敏2名受害人。经审理查明,8月8日、15日在杨再权和李某的策划、组织下,曹闯、曹志材2人采用欺骗和言语威胁手法分别将杨某等3名少女从湖北咸丰县骗至宜兴,并于8月8日至16日期间分别对其3人实施强奸,后4名犯罪嫌疑人采用看管、言语威胁、毒打等手法强迫3名受害人先后在宜城镇阳羡东路彩蝶发屋、阳泉西路湘苑发屋卖淫10余次,杨再权等4人非法获利1000余元。在对犯罪嫌疑人身份核实过程中,还查明曹志材系网上在逃人员,2004年8月1日曹在湖北咸丰县伙同他人持刀抢劫该县一出租车司机,抢得现金107元,诺基亚8250手机一部。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4日 第二十一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