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有偿家教 老师要丢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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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2:07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琦 通讯员冬子)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了解到,新学期南京市再对中小学教师订立“新规矩”———“三要八不准”,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新规矩”其中一条就是不准对所任教的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活动。 几年前,市教育局提出了“三要五不准”师德行为要求,全市中小学教师自觉做到“三要五不准”,同时涌现出一大批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师,师德行风有了明显改观。为塑造良
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说,“三要八不准”将于今年秋后开学后执行,对于有违反“八不准”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处罚、处分,决不姑息。对严重违反师德规范以至违法犯罪的教师,将坚持清理出教师队伍,并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27日 第十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