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提醒考生——“办班”“预科”可能是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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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7日08:4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谢苗枫 记者/梅志清)“普通高等学校在办理学生转学手续时,必须在同一属性、同一类别和同一层次的学校之间办理。”昨日,省教育厅重申高校新生学籍管理的原则,要求省内各高校要严肃处理、审核学生转学事宜。 据了解,有四种比较突出的现象需各高校和学生注意:一是个别人员不顾学籍管理的规定,擅自应允社会人员跟班就读;二是个别学校的二级学院或校区不按学籍管理规定和正
省教育厅高教处有关负责人提醒考生,“先上车、后买票”、“先斩后奏”和“斩而不奏”等转学办理方式都属违规现象,个别学校还采用“办班”、“预科”等方式来吸引生源。学生要小心提防,不要急于求成,导致最终无法顺利毕业或取得文凭,白费精力、时间和金钱。 此外,省教育厅还要求各高校对成教生的集体转学、专业布点和规模调整等重要事项,必须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才可执行。本科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应以不挤占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办学资源为前提,严格控制学生由业余学习形式转为脱产学习形式。因水土不服而提出转学的,原则上应转回生源所在地或所在地附近的高等学校就读。不按规定要求办理的学籍变动申请将不再受理,后果自负。 提醒 高校转学小知识 高校学生如需要办理转学,应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报《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审批表》,备齐相关材料(包括转入或转出学校意见、学习成绩单、操行评定、市(县)以上医院体检表、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等)后由学校办文。 有关转学材料的报送和办理工作,由各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省教育厅不受理任何个人委托办理的学生转学材料。 普通高校学生转学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6月1日至30日以及12月1日至30日。 成人高等教育办理转学的时间为:省内校间转学各校的汇总表备案时间是每年的5月10日至30日;省际间成人高教学生转学的,正式注册后办齐转学手续才可办理。 省电大、广州市电大、深圳市电大及其分校、工作站的学生转学,应按入学口径执行教育部、中央电大或省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各分校、工作站按普通高考和成人高考计划招收的普通生和成教生的学生转学,须报总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