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银行公款72万 全部用于嫖娼消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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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02:59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朱中顺 通讯员 金华顾军红)某银行吴江市支行营业部票据交换员王某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72万元用于嫖娼和奢侈消费,挥霍一空。昨天,苏州吴江市法院以犯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 2001年6月27日至2004年1月20日期间,王某利用职务便利,采用伪造银行信汇凭证、隐匿单据、手工挂账等手段,先后11次将72万元人民币划入其捏造开设的周某、杨某账户,
吴江市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被告人王某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江南时报》 (2004年08月31日 第十九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