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观察:老米老萨可能“同途殊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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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1日08:51 金羊网-新快报 | |||||||||
在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即将受到该国特别法庭审判之际,按照已经推迟的日程,8月31日,设在荷兰海牙的前南国际刑事法庭也将恢复对前南斯拉夫总统米洛舍维奇的庭审。米洛舍维奇和萨达姆一样,都曾是一国元首。他们现在都站在被告席上,面临被起诉的命运。但是,他们两人的受审过程还是有诸多的不同。 接受审判时的身份有别
联合国战争罪行法庭1999年5月起诉米洛舍维奇时,老米是南斯拉夫联盟国家总统;但当他被逮捕,并于2001年6月28日被引渡到海牙国际刑事法庭时,他的身份是一个已下台的国家领导人(当时南斯拉夫联盟总统已是科什图尼察)。 但是萨达姆却不一样。从法律上讲,萨达姆去年12月被抓获时,仍然是伊拉克的总统,虽然美国占了领伊拉克,但是伊拉克并没有通过法定的程序废除萨达姆。 审判结果可能大相径庭 到目前为止成立的所有国际刑事审判机构都没有死刑,最高的量刑就是无期徒刑。由于米洛舍维奇是在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受审,所以,即便他被指控的66项罪行全都成立,最多也就是无期徒刑。 但是,在美国占领伊拉克时,作为占领军的美国军队废除了死刑;但当政权移交给伊拉克临时政府之后,伊拉克临时政府马上开会作出了几项决定,其中就包括恢复了死刑。所以,萨达姆非常有可能被判死刑。 因此,尽管这两个人被指控的罪行有相同的地方,但由于审判主体不同,结果也就会不同。(宗和)(子琦/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