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税务部门要求尤科斯须补交2001年巨额税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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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5日09:28 黑龙江日报 | |||||||||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3日透露,根据最新税务检查结果,尤科斯石油公司应补交2001年拖欠税款、滞纳金和罚金共计约1200亿卢布(1美元约合29.2卢布)。 俄联邦税务局官员说,尤科斯公司通过在享受税收优惠地区登记专门的公司等办法,蓄意偷逃石油和石油产品税款,其数额巨大。税务部门已经向尤科斯出示了有关决定的正式文本,并要求其在9月4日前偿还2001年拖欠税款。
尤科斯公司新闻发言人沙德林称,公司目前没有这么大一笔资金,也不可能在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债务。他认为,税务部门的决定是不合法的,公司将提起上诉。 (新华社莫斯科9月3日电)(黑龙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