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举行第3届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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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01:22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牙9月6日电 (记者吴黎明 汤水富)第三届《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6日在荷兰海牙开幕,与会代表们将在未来5天里就2005年国际刑事法院的预算、第二副检察长的选举、法官选举规程、与联合国的关系等议题进行讨论并作出决断。 这是《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首次在法院所在地海牙举行大会。94个缔约国中的80个派代表出席会议,中国作为该规约的观察员派代表与会。国际刑事法院所在国荷
国际刑事法院院长菲力浦·科奇在工作报告中指出,一年来,国际刑事法院从创立阶段走向开始发挥审判功能阶段,法院已经随时可以开始其建院以来的首个案件的审理。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2002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国际刑事法院也于当天宣告成立。根据罗马规约的规定,该法院将主要审理2002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等严重的国际犯罪案件。缔约国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第一届和第二届缔约国大会均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