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发月饼须代扣代缴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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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9日08:41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通讯员/何智凤)中秋佳节即将到来,广州市地税局昨天在回答纳税人“关于企业发放月饼等中秋物品给员工是否要扣缴个人所税”这一问题时明确指出:单位发月饼不代扣代缴个税的要处以应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广州市地税务局有关负责人称,单位发放任何实物均应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在近期的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中,发现许多单位、企业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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